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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有什麼區別

1、保健和普通食品的區別

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有什麼區別

區別一:功效成分

普通食品含有一定的生理活性物質,但含量較低,除了提供人體所需的一定熱量外,不具備調節人體機能的功能,其注重的是食物的口感,而保健食品一般添加了對人體有益的藥用成分,注重的是功效,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能夠幫助調節人體的機能。保健食品通常都含有藥用成分,比如常用的靈芝,人蔘,枸杞,蘆薈等等。

區別二:檢驗檢測

普通食品不需要經過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在包裝上可以看到食品生產許可證號,而對保健食品的檢驗檢測和批准比較嚴格,因為保健食品對於人體的影響和吸收有較大影響,質量不合格將對人體造成較大危害,在保健食品的包裝上必須有國家藥監局的批准文號或者衞生部的批准文號,另外,“藍帽子”也是檢驗保健食品的關鍵點,這是保健食品的特殊標識。

區別三:適宜人羣

普通食品絕大多數人都可以食用,而保健食品在包裝上經常都會註明適宜人羣,因為保健食品都是針對特定的人羣研發的,有一定範圍的藥用功能,比如各品牌燕窩保健品,主要針對一些免疫力低下者,需要補血益氣或者調節內分泌的女性朋友,又比如張裕三鞭保健酒主要針對經血耗傷,腎氣虛衰,機體功能下降的男性人羣。保健食品通常還會註明禁忌人羣,大多孕婦或者兒童是不宜食用的,而普通食品通常沒有這些禁忌。

2、減肥保健食品的問題

第一招:減肥保健食品大肆宣傳療效不可信

在保健減肥食品宣傳中,“立即見效”“無副作用”“茶+膠囊,雙管齊下,減肥真快,立顯奇效”等字眼常常見到,事實上,只要涉及到宣傳治療效果,這些保健食品的減肥宣傳,全部可以認定是違法的。

我國《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指出,“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表示產品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和含有使用該產品能夠獲得健康的表述,不得含有無法證實的所謂‘科學或研究發現’、‘實驗或數據證明’等方面的內容,不得含有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或者藉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療的作用”。由此可見,只要宣傳中含有對治療效果的介紹,這些減肥保健食品就不可信。

第二招:大肆宣傳減肥速度快的不可信

在保健減肥食品宣傳中,“一個半月能減48斤”“6天能減2斤半”“一月減肥30斤”“每天都在瘦,天天有變化”等內容比比皆是。身體脂肪的燃燒決定於機體的多種因素,是一個複雜的代謝過程。

它不可能在短時間完成大量的“燃燒”。“一個半月能減48斤”,就是瀉也瀉不了那麼快,除非是處於病態。由此可見,宣傳減肥速度快,本身就不科學,對這樣的減肥保健食品,當然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

第三招:大肆宣傳價格超低的減肥保健食品不可信

由於市場競爭激烈,一些減肥保健食品開始在價格宣傳上大做文章,“10元錢瘦身大驗證”、“30元體驗減肥奇效”、“一天不到三塊錢,一天一斤往下掉”等等。拚低價,本身就是對自身產品沒有自信的表現,給人一種“騙一把就跑”的印象。

專家指出,這些故意在價位上做文章的減肥品保健食品,科技含量普遍較低,要麼是添加些過了專利保護期的藥物,要麼是利用一些古藥陳方,沒什麼新科技。因此,減肥效果根本無法保證。

在吃了沒有什麼效果的減肥保健食品的上,花再少的錢都是冤枉,而且説不定還損害健康。因此,對於在價格宣傳上大做文章的減肥保健食品,消費者也一定要保持清醒頭腦。

對於愛美又愛健康的中青年女性來説,減肥是一個永恆的熱門話題,但減肥同時還是一項複雜工程,要想真正實現減肥目的,理性態度和科學方法,二者不可缺一。

標籤: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