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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原文和詞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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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原文和詞解,《魚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孟子的文章,即使只是一字一句解讀文本,就已非易事,以下分享魚我所欲也原文和詞解。

魚我所欲也原文和詞解1

《魚我所欲也》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魚我所欲也原文和詞解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註釋

亦:也。

欲:喜愛。

得兼:兩種東西都得到。

舍:捨棄。

取:選取。

甚:勝於。

於: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這裏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惡:厭惡。

患:禍患,災難。

闢:通“避”,躲避。

譯文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兩者不能同時得到,我就只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同時都具有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道義了。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因此有災禍我也不躲避。

魚我所欲也原文和詞解 第2張
  

如果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沒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採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辦法什麼不可以做呢?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

由此可見,他們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只不過賢能的人不喪失罷了。

一碗食物,一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會餓死。如果盛氣凌人地呼喝着給他吃,飢餓的行人也不願接受;用腳踢給別人吃,就連乞丐也會因輕視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它。這樣,高官厚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

以前有人為了大義寧死也不願接受,現在卻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為了大義寧死也不願接受,現在卻為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為了大義寧死也不願接受,現在為了認識的窮人感激自己接受了它。這種行為難道不可以停止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魚我所欲也原文和詞解2

第一個問題:“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中的“者也”是語氣詞連用嗎?

孩子的課本和教參上都説:者也,兩個語氣詞連用,加重肯定語氣。

查韓崢嶸《古漢語虛詞手冊》P601-602:者也,語氣詞連用,表示確認,重點在“也”字上,“者”字起加重語氣的作用,一般不必翻譯。備考:如果“者也”不是用在名詞的後面,而是用在動詞性詞組的後面,那麼“者也”不是語氣詞連用,“者”同前面的動詞性詞組構成“者”字結構,它是助詞。

此處,“者也”前面的“舍魚而取熊掌”是名詞或名詞性詞組嗎?顯然不是,分明是動詞性詞組。

按照韓先生的説法,如果“者也”前是動詞性詞組,則“者”與前面的`動詞性詞組組成“者”字結構,是助詞,即“…的(人事物)”。

那“者”字的“的”後面到底是什麼呢?我認為應該是“…的(結果)”。意思是説,“二者不可得兼”是結果,“舍魚而取熊掌”是因。

那“也”字呢?我認為是用在因果複句的末尾,表解釋語氣,是語氣詞,可譯為“是因為(由於)”或“是”。

“者也”放在一起,則可譯為“兩樣東西不能夠同時佔有,(這)是捨棄魚而選取熊掌的結果”。

或者譯為:“兩樣東西不能夠同時佔有,(這)是因為捨棄魚而選取了熊掌”。

魚我所欲也原文和詞解 第3張

為什麼我認為“舍魚而取熊掌者也”是表解釋呢?宋朝孫奭(shì)在《孟子註疏》一書中,這一段的後面加了一大段的疏。截取一小段如下: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至“失其本心”者,孟子言魚之為味,我之所欲者也;熊蹯(fán)之味,亦我所欲者也。然而魚與熊蹯,二者不可兼得,但捨去其魚而取熊蹯也。以其熊蹯之味又有美於魚也。”

其中“以其熊蹯之味又有美於魚也”一句,翻譯過來就是“是因為這熊掌的味道又比魚更有美味”。

這可以成為“者也”不是語氣詞連用的證據嗎?

第二個問題:“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中的“羹”是指“湯”嗎?

孩子課本和教參都譯為“一筐飯,一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會餓死。”

查“羹”字,可知:上古的“羹”,一般是指“帶汁的肉”,而不是湯。“羹”表示湯的意思,是中古以後的事情。中國歷史的上古和中古分界線,就是秦皇朝,而孟子是戰國時期的人,顯然屬於秦皇朝前,故知此處的“羹”為“帶汁的肉”。

《左傳》中祭祀的“羹”基本上都指“帶汁的肉”,總不能給神靈和祖宗獻上一碗湯吧?我猜想教參譯“羹”為“湯”,是想着施捨的東西總不能是肉吧?但為什麼就一定不會是肉呢?

戰國的時候,“羹”到底有沒有“湯”的義項呢?我無法考證,只是存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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