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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税彙算今起開始 個税計算方法2022

一直聽説2021年的個税要重新開始開始算起的,好像就是從3.1日開始,下面我們來看看具體情況!在2022年的時候個税應該用什麼樣的方法計算的?

個税彙算今起開始

3月1日起,2021年度個税彙算正式開始。個税再度迎來多退少補,快來看看你是退税還是補税?

2021年度個税彙算今起開始

2021年度彙算的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跨度4個月。

為提升大家的辦税效率和申報體驗,防止彙算初期扎堆辦理造成不便,税務部門推出預約辦税服務。

有年度彙算初期 (3月1日至3月15日)辦税需求的納税人,可登錄手機個税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納税人無需預約,隨時可以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税APP辦理年度彙算。

需要説明的是,預約功能開放時間為2022年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點至晚22點,納税人可在上述時間內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税APP並預約3月1日至3月15日的年度彙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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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税人需辦理年度彙算:

(一)已預繳税額大於年度彙算應納税額且申請退税的;

(二)納税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税金額超過400元的。

應退或應補税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税額

哪些情形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納税人在納税年度內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彙算:

(一)年度彙算需補税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彙算需補税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税額與年度彙算應納税額一致的;(四)符合年度彙算退税條件但不申請退税的。

年度彙算如何辦理?

辦理年度彙算的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辦理方式。

税務機關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税渠道,建議納税人優先選擇通過自然人電子税務局辦理年度彙算,特別是手機個人所得税APP掌上辦税。

手機個人所得税APP一是優化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二是優化社保費填寫方式。三是優化增加提示提醒。一方面,增加更多的服務提示提醒,幫助納税人便利地辦理年度彙算;另一方面,對填報減少收入或增加扣除、免税收入、減免税額的納税人進行風險提示,提醒納税依法如實申報,降低納税人誤填錯填機率。

繼續實行年度彙算“首違不罰”

納税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時,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彙算多退或少繳税款,納税人主動或經税務機關提醒後及時改正的,税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退税可以放棄,但補税不能放棄。對於年度彙算需補税的納税人,如在年度彙算期結束後未申報並補繳税款,税務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税納税記錄》中予以標註。

個税彙算今起開始 個税計算方法2022

個税計算方法2022

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税人)需要彙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稱納税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税税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年度彙算最終應納税額,再減去納税年度已預繳税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税額,向税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税或補税。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税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税額年度彙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税人按規定選擇不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税的所得。

個税彙算今起開始 個税計算方法2022 第2張

個税起徵點是多少

公民綜合所得的個人所得税起徵點是每月5000元。《個人所得税法》第六條規定,應納税所得額的計算: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個税彙算今起開始 個税計算方法2022 第3張

個税有幾個檔

1.如果個人全年應納税所得額不超過36000元的,那麼税率為3%。

2.如果個人全年應納税所得額36000-144000元的,那麼税率為10%。

3.如果個人全年應納税所得額為144000-300000元的,那麼税率為20%。

4.如果個人全年應納税所得額為300000-420000元的,那麼税率為25%,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