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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沒結婚證孩子撫養權歸誰

孕期1.48W

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雙方沒結婚證孩子撫養權歸誰1

一、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1)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週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對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法院應當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按照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作出判決。

當父母雙方對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議時,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在當事人雙方自願、合法的前提下,協商決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撫養,或隨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對上述幾種撫養方式的解決,法院都是可以准許的。

如果當事人雙方因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協議時,法院應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妥善地作出裁決。

雙方沒結婚證孩子撫養權歸誰
  

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對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應當尊重孩子的真實意願。

但是這並不是説八週歲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母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考慮孩子個人的意見。

雙方沒結婚證孩子撫養權歸誰2

一、男女雙方沒結婚撫養權歸誰

1、《民法典》規定男女雙方沒結婚撫養權應當由雙方協商決定。並不會因為是非婚生子女就一定由哪一方直接撫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支付撫養費。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3、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雙方沒結婚證孩子撫養權歸誰 第2張
  

二、沒有結婚生了孩子怎麼辦

1、沒有結婚兩人的關係屬於同居,同居是指兩個人出於某種目的而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可以隨時出於當時人的意願而終止關係。同居各方都沒有任何法律保障。

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上並沒有同居生的孩子這一稱謂,《民法典》把子女分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謂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雙方在不具備合法婚姻關係時所生的子女。

3、實際上,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不管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説男女沒有結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與父母之間的血緣關係是任何人都無法否定和分割的.。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與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撫養的權利、繼承的權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權利。

4、因此,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規定的權利。同居生的孩子是男女雙方的子女,男女雙方都必須對同居生的孩子承擔撫養義務和教育義務。

雙方沒結婚證孩子撫養權歸誰3

無論是否婚生子女,2歲以下一般都是歸女方撫養。男方以後要爭奪撫養權,要證明小孩由你撫養對小孩成長不利。不能證明的話,是難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與婚生子女是一樣的,可以比照適用)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雙方沒結婚證孩子撫養權歸誰 第3張
  

一、孩子還未出世就分手的

對於孩子還未出生的情況,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那麼自然也就不存在撫養權的問題,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關係那麼雙方自己分開就行了,這就涉及到了今後孩子的撫養權。由於孩子是跟隨女方出生且訴訟之前大多數也是跟隨女方生活的,那麼在以後的訴訟中判給女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二、子女不滿兩週歲分手的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判給母親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會判給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②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