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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三天可以辭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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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入職三天可以辭職嗎1

一、入職三天提出離職合法嗎

入職三天提出離職合法的。雖然入職時間短,但也是公司的員工,員工入職即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享受勞動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工作一天也要辦正常的離職手續,並按照時間工作時間支付工資。但是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入職三天可以辭職嗎
  

二、自願離職和辭職的區別

1.性質不同。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而自離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

2.待遇不同。辭職是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合同期未滿,一般由勞動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請,用工方同意後,視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工方要給付勞動方應得的勞動報酬及其它權益。自離是勞動方未與用工方協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僅不能得到應得的勞動報酬,還有可能遭用工方追訴違約損失。

3.主體不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運用主體可以是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勞動者。而辭職、自動離職的運用主體只是勞動者。

三、辭職後工資拖欠多久可以舉報

辭職後工資拖欠超過工資發放日可以舉報或者申請仲裁,離職時,用人單位應該一次性結清工資,若用人單位沒有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就可以舉報。

用人單位一般不會在離職時一次性結清工資,而是按照在職時的日期發放工資。離職結算工資時間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員工雙方商定,若逾期不支付的就屬於拖欠行為,員工在與用人單位協商無果後可以向法院起訴。

入職三天可以辭職嗎2

一、什麼是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

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二、入職3天還沒簽合同可以離職嗎

這個答案是肯定的,不過最好先和單位協商一下,如果他不同意,而你要走的意志又比較堅定,你就可以隨時走,不過為了保險起見,要保留一些證據。

公司和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提出辭職報告隨時走人,公司不能以此扣押工資,應結清所有拖欠工資以及加班工資。如果公司沒有繳納社保,還要補交從你入職到辭職的社保。若公司以你辭職,扣押拖欠工資,你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入職三天可以辭職嗎 第2張
  

另外根據勞動法規: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你可以向公司索要從你入職滿一個月的次日到你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當天的雙倍工資賠償。未籤合同雙倍工資最多支持11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條: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同時作為對於勞動者的保護,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與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他想什麼時候走就可以什麼時候走,甚至連工作的'交接都不用做。這可以説是對於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種懲罰。

所以對於單位來説,故意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只會帶來更不利的結果。一個優秀的企業不是通過逃避勞動合同來回避相關義務,那樣是無效的;而是應當通過自己有勞動合同的制訂權以及規章制度的制訂權來約束員工,由此才能為企業獲得更大的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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