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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的缺陷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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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的缺陷是什麼,商鞅變法在我國古代變法史上居於重要地位,儘管商鞅最終並沒有得到一個圓滿的結局,但也推動了時代的進步和發展,下面我們來具體看看商鞅變法的缺陷是什麼。

商鞅變法的缺陷是什麼1

商鞅變法阻礙了秦國本土治國人才的誕生。

戰國時期需要的人才有兩種,一種是能帶兵打仗的將軍,這個秦國不缺,本土盛產很多,第二種就是治國人才,這些人才秦國每個朝代都缺,秦國的大環境也決定了秦國本土培育不了這種經世之才。

為何如此説?這是因為商鞅的變法阻斷了這種人才的誕生,能治國的經世之才無一不是知識超羣,博覽羣書的主,但是商鞅的變法只給了秦國年輕人兩條路走,要麼當兵,要麼種地,想要讀書那是不可能的。

一個人即使天分再高,如果後天不讀書,不學習,那麼他面臨的結局只有一個,那就是越來越不行,想要有治國的才能,根本沒有可能,就像我們曾經讀過的《傷仲永》。

這其實也是秦國為什麼名將很多,但是治國的丞相卻只能從山東諸侯國引進的原因,不得不説,商鞅本身就是士子,卻把秦國想通過讀書成才這條路完全給堵死了,不可謂不狠,這也是商鞅變法最為致命的壞處

商鞅變法的缺陷是什麼
  

秦國曆代君王孜孜不倦的向山東諸侯求賢彌補了商鞅變法的缺陷。

通過秦國每個時代都會有山東士子的大才蹦出,我們可以推測出來,從秦孝公開始,在山東六國中搜尋能治國的人才,已經成為了秦國的.一項基本國策。

秦國的歷代君主,都能從茫茫人海中找尋到自己需要的治國人才,這決定了秦國即使培育不出能治國的人才,它也不會衰亡,因為自己培育不出,能挖來為自己所用的,就是自己的。

我們不能武斷的認為,秦孝公對於商鞅變法的這個嚴重弊端不清楚,通過秦國統一華夏的歷史來看,秦孝公應該也認識到了這點致命的壞處,但想要強大就要付出代價,有壞處當然也有彌補的方法,值得慶幸的是秦國君主找到了。

當商鞅變法強大了秦國之後,不斷從山東諸侯挖來經世之才,本國又不斷培育出能打仗的名將,這三點從根本上保證了秦國統一華夏,也只是時間的問題,畢竟秦國這台戰車,征服天下的條件已經具備,差的也就是向前走了。

商鞅變法的缺陷是什麼2

尚法不尚術

商鞅重法,申不害重術。所謂的“術”是指君主駕馭臣民的方式,術的運用可有效避免臣民出現矇蔽君主等行為。

商鞅忽視“術”的作用,造成的後果便是隻要對國家立下功勞便會得到封賞,受到尊崇。

但也會存在私自立軍功的現象,如果君主對此不嚴加管控便會出現很多奸猾狡詐的權臣,範圍擴大後會威脅到君王的'權力。

以爵授官

以爵授官是指根據殺敵數判定官爵地位的高低,殺敵一人可加封爵位一級,殺敵數目越多爵位也越高。

想要做官只能通過在外殺敵的方式,最後管理國家治理的人一眾皆為武將出身,這種方式限制了更多文人賢士的進言。

而武將擅長抵禦外敵,不一定擅長治理內政,治理國家既需要文人也需要武士,商鞅變相否定了文人對國家治理的作用。

同時,商鞅提出的部分法律過於嚴苛,導致民眾無法接受,民眾間也積攢了一定的民怨。

長此以往,人們精神高度緊張也會失去對耕種或服役的熱情,國家經濟直接受到影響。

商鞅變法的缺陷是什麼 第2張
  

法律實施的過程確實合理的“術”和循序漸進的教化過程,只是依靠懲罰制度讓百姓直接認識到後果的可怖性,許多百姓實際上無法理解法律的真正內涵和實施的意義。

法律存在的漏洞只能憑藉百姓自己摸索甚至付出犯罪的代價才能理解法律的真實限度,所以這種嚴苛法律管制下的平和社會只能停留在表象。

重農抑商的理念由商鞅提出但一直延續到明清時期,它的弊端也逐漸暴露出來。

重農抑商的社會發展理念一定程度阻礙了商品貿易的發展,人人重視小農經濟,反而抑制了社會經濟的發展。最終導致中國經濟落後於西方國家,百姓思想極度封建固化。

商鞅最終的悲劇結局也證實了變法的缺陷。

變法實際上只維繫了君主的個人權威,百姓失去了個人自由和獨立思想,沒有個人價值,人們只能服務於君主,人性逐漸被摧毀,個人意志被泯滅,個人無法保護個人的性命。

法律面前,所有人都是孤立無援的。儘管商鞅樹敵無數,但他切實為秦國的強大做出了不可否認的貢獻,儘管實施過程確實道德情感,但也不能完全否定他做出的改革作用。

標籤:商鞅 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