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登館

位置:首頁 > 親子 > 新生兒

汕頭新生兒醫保繳費標準

新生兒2.64W

繳費標準

汕頭新生兒醫保繳費標準

我市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擴面繳費工作將於2018年9月1日啟動,我市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提高至220元/人/年。

繳費方式

參保人除了可以在社保局、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人社所、自助終端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用,還可以下載“汕尾人社”手機APP,註冊完成後點擊自助繳費,選中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就可以足不出門完成繳費。

繳費時間

《辦法》明確,參保人辦理參保手續、繳納保險費的期間為每年9月1日至12月10日。已辦理保險費由指定銀行代扣的參保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停保手續的,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繼續按規定扣取;因參保人賬户問題而未能成功扣費的,視為自動停保。

繳費注意事項

1、參保人住院就醫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墊付的,應當於出院之日起12個月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2、參保人住院就醫的時間跨年度,並已按規定繳納下一個年度保險費的,其居民醫療保險待遇按年度分段計算,跨年度住院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只計算一次起付標準。

3、參保人住院就醫的時間跨年度,但未繳納下一個年度保險費的,其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截止時間為繳費年度最後一日。

4、連續參保繳費時間是指從參保繳費當月至其醫療費用發生當月的實際參保繳費時間。參保人由職工醫保轉為居民醫保且中斷繳費時間不超過3個月的,計算支付限額時,其原職工醫保的連續繳費時間可以累計計算。

5、隨母享受待遇的新生兒,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按“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0萬元”執行。